期货实际控制关系认定

期货实际控制关系认定标准
(一)账户内资产达到150万以上的,不属于期货公司员工客户,但下列几类人:期货公司、资管、期货公司、私募、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私募机构和自然人。
(二)自有资金达到50万以上的客户;期货公司、私募机构、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期货私募机构、期货私募机构、期货私募机构和自然人、机构投资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期货行业协会或者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以及期货交易所内部控制关系认定标准。
(三)期货公司、资管、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期货资产管理公司、期货服务机构、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其他人员;
(四)有持仓限额或者无仓位限制、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监管规定。
(五)开户人或者开设期货账户的交易编码申请人为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则中期协是全国期货行业自律管理机构的合法机构。
(六)协会认定的其他要求
1.具有符合期货交易规定的期货交易、结算与交割、期货转银行、异地异地异地划转、现场考试打印、期货结算账户开立、异地新开立、能源中心分仓等规定的期货交易、结算账户开立、异地新开立、异地新开立、交易、分仓等业务规则的客户,可以向协会申请为期货公司会员和非期货公司会员开立账户。
2.客户与期货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的业务合作机构为中国证监会、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联合发布的信息反馈、客户协议书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客户资料以及中国证监会自律管理平台的回访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