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保险加期货(农产品保险期货)

水稻保险加期货(农产品保险期货)又称中央一号文件,为印发中央一号文件以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是确定我国粳稻、大米、小麦三大主粮作物。截至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两大主粮作物品种:一是大豆和稻谷品种;二是棉花品种。稻谷、小麦属于三大主粮品种。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以稻谷和小麦为试点,将试点推进至2000多万亩的国家层面,是最有希望获得实质性成果的作物品种。但近两年以来,随着国家对农业补贴的取消,粮食供应形势发生明显变化,保障粮食安全与主粮生产的任务亟待进一步重视,农产品期货也趋于市场化。在中国证监会大力支持下,2006年9月,黑龙江、吉林省发布水稻种植重点规划,提出“提高国家粮食产量、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保护农民收益等目标”,扩大到国家重点农产品品种,并强调“大力实施大豆和稻谷储备轮换,促进大豆和稻谷等粮食作物适度规模化”,国内的多个“小麦”品种均成功纳入国家支持计划。
二是进一步扩大期货市场和保险市场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覆盖面。由于我国的粮食储备体系不足,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继续加大了托市收购力度,防止粮食再受灾和“倒春寒”,给地方财政收入产生了较大的支持。同时,从不同地区的地方的农产品储备规模来看,一般也都在6个月左右,此次相关部门要求,各地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针对品种主产区夏粮种植规模在1000万吨以上,保证市场供应的基础上,完善品种数量,推出玉米、大豆、稻谷、小麦、玉米淀粉、食糖、棉花、稻谷和小麦、大豆等多个品种的国家“保险+期货”试点。
三是完善农产品期货合约规则制度,为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交易平台。今年3月,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局联合发布公告,要求推动全国各类粮食企业和家庭农场做好交易前的准备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国内版图”,主动对接、多渠道推进,千方百计拓宽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渠道。通过制定标准,加强对企业、农户、农户的服务,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四是开展保险+期货试点,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作为首个上市的农产品品种,上市期货价格的价格主要反映了未来一段时间内农产品的供求关系,随着我国农业生产供应量的不断增加,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为玉米和稻谷市场提供了较好的参考。大连商品交易所今年的玉米期货合约在上市初期,通过玉米淀粉期货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有效促进了玉米和稻谷市场价格的收敛,有效减少了企业经营风险,保障了农民利益。
据记者了解,目前,部分地区还结合我国谷物进口量及地租价格指数等大宗商品价格对粮食市场的影响,利用期货市场来套期保值,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功能,使得当地农民种植收益得到保障,种植收益也随之大幅增加。今年受灾地区的“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实现了玉米价格指数保险,此外,公司及下属企业已经在湖北、湖南、江西等地开展了5个试点项目,综合运用期货市场管理价格风险,在做好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对玉米和大豆、稻谷和鸡蛋等农产品的价格指数保险开展了试点,有利于解决国内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
“玉米期权”市场功能发挥,将使我国粮食种植的结构更加合理,在保证市场价格稳定的基础上,完善玉米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分散功能,在助力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规避风险的同时,也为农民稳收增收提供了有益的工具。








